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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实习8月1日起报名,专业不限!

2017-06-16 固原发布

宁夏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实习8月1日起报名

每人每月补贴1320元至1480元不等

本报讯 (记者 裴艳)6月15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今年我区将继续开展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工作。7月下旬,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发布高校毕业生实习需求信息,含实习单位名称、专业要求、人数等。

据介绍

实习对象为2017年应届区外宁夏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专业不限。实习岗位主要是科技、教育、水利、卫生、司法、民政、移民、扶贫开发、扶残助残、计划生育、就业、社会保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部门,实习时间为1年,即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实习期满,毕业生自主择业。


高校毕业生实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贴具体标准为: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大武口区、惠农区等一类区每人每月1480元;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平罗县、利通区、青铜峡市、沙坡头区、中宁县等二类区每人每月1390元;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同心县、盐池县、红寺堡区等三类区每人每月1320元。实习期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作调整的,基本生活补贴从调整的次月起按新标准执行。对实习满6个月并按灵活就业人员形式已缴纳当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记者了解到,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采取网上发布实习岗位需求信息、毕业生自愿报名、人社部门选派、实习单位管理、财政发放补贴的办法进行。8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各复印件2张、户口本和2张一寸免冠照片,到当地人社部门经办机构报名。

来源:新消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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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孙建军/主编:刘纪/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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